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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湖、龙岗、蛇口外贸企业试行出口退税属地管理的通知(深圳地区)
发文字号: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作者:浩德咨询 | 发布时间:2022-10-26 | 1061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模式试点工作部署,将对罗湖、龙岗和蛇口的外贸企业试行出口退税属地管理,在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全部征退税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自2022年11月1日起,主管税务机关是罗湖区、龙岗区和蛇口税务局的外贸型出口企业分别在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我局自2022年10月27日起停止受理罗湖区、龙岗区和蛇口税务局外贸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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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