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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软件出口可以退税吗
发文字号: | 作者:浩德咨询 | 发布时间:2022-12-28 | 4471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税法规定,软件产品,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不退税的税收政策,其国内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同时,对于生产型出口企业,自行开发的软件设计产品,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计算应退税额。而对于外贸型企业,将外购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软件服务出口的,实行免退税办法计算应退税额。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外贸企业出口的软件服务,是连同其他货物(如计算机硬件)一并出口的,就需要视同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计算应退税额。


最后,出口企业对外销售的软件产品(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适用增值税免税不退税政策,即退税率为0的,我们建议再确认下是否为需要视同内销的产品,具体查询方法见我们发表的文章《出口企业什么情况需“视同内销”征税》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年第39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2015年第88号)